今天麻麻到動物保護協會的網站走了一下
看到一個好消息
就是正在催生寵物食品管理法的立法
終於有了個機構願意為動物的吃站出來說話了

有法就要能有切實的執法機關
不要讓不肖業者
可以趁虛而入

重點還是要宣導尊重動物也有生命權阿

動物保護協會希望
請您立即為您及您所屬的單位進行連署,務必讓政府相關單位重視寵物食品安全
別讓動物寶貝繼續接受荼毒,訂定『寵物食品安全管理法』,為您家寶貝的飼料把關,讓所有動物寶貝吃的安全。
 

因此有了以下這樣的文宣:

拒絕毒飼料!催生『寵物食品安全管理法』   

當您餵食您家動物寶貝時,是否想過,您可能讓她處在慢性中毒的危機中
當您滿心歡喜給予您家寶貝香噴噴的罐頭美食或零食點心時,是否想過,愛她反而
變成害她?

※寵物食品「無法可管」!!
目前寵物食品並無任何法律可管,現行的「飼料管理法」只適用經濟動物(例如:豬飼料),
並不包含寵物食品(飼料、罐頭、零食、點心等),
寵物食品抽驗只能比照此法執行,但仍無法強制業者執行產
品成份無毒標示。
在,市面上更流竄著許多大陸製造的黑心食品,面對可能含有毒物的寵物食品,您怎能安心餵食您家的動物寶貝?
 

※毒飼料的血淚教訓~  

200811月中,含有高濃度黃麴毒素的狗飼料,造成本會收容所犬隻陸續大量中毒,
但因黃麴毒素所造成的肝臟細胞損壞為不可恢復性之破壞,多數犬隻送醫因傷重而死亡,200多個無辜的生命,在短短1個月間陸續死亡。
面對這樣的血淚教訓,您怎能坐視不肖寵物食品商泯滅人性的黑心行為?
 

 催生『寵物食品安全管理法』  

經過這次血淚教訓,本會再次呼籲中央主管機關盡速制定「寵物食品管理法」或依據畜牧法頒布「寵物食品管理辦法」,
希望日後廠商生產寵物食品時有依循的標準,並好好把關,讓我們的寶貝同伴動物們吃得安全。
 
請您一定要為這些無聲的朋友們發聲  

 我們的訴求:拒絕毒飼料!催生『寵物食品安全管理法』   



您準備好了嗎
請一起來連署吧
連署請由此進:  [加入團體連署]  [加入個人連署]
寵物食品安全管理專法制定說明
http://www.coa.gov.tw/show_news.php?cat=show_news&serial=coa_diamond_20090506183903

 

關於監察院糾正農委會延宕立法管理寵物飼料一案,農委會表示,該會係於 97 年 12 月 22 日 始被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指定為「寵物及相關產品或服務」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後即積極蒐集相關資料,並審視國內外各相關法令與審慎評估後,乃決定研訂專法以管理寵物食品。

  農委會指出,經研析美國、歐盟、加拿大、澳洲及日本等國對寵物飼料之管理機制,發現除日本是以專法管理外,其餘國家則以食品相關法規予以規範,或由業者自主管理。根據資料顯示,日本政府係於 96 年發生寵物飼料遭以三聚氰胺摻假事件後,始著手研擬相關之管理機制,其「寵物食品安全法」係於 97 年 6 月 18 日 公告,同年 12 月 3 日 另以第 366 號政令公告前開法律適用之寵物種類為犬及貓,並自本( 98 )年 6 月 1 日 起施行 ,為全世界第 1 個以專法管理寵物食品的國家。

  農委會說明,經參酌前開先進國家管理規範,並考量我國之現況,經與專家學者討論後,擬具寵物食品安全管理法草案相關條文,目前已於本( 98 )年 4 月 17 日 及 27 日完成公聽會之程序,雖於會中業者代表強烈反對訂定本項法規,然為使寵物之生命及健康能有基本的保障,同時維護飼主與合法廠商之權益,仍將朝制定專法管理進行。未來,如順利通過,將是繼日本之後,全世界第 2 個以專法管理寵物食品的國家。

  農委會強調,自 93 年寶路狗飼料事件後,該會已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要求,於「加強飼料生產與衛生安全管理計畫」中抽驗市售寵物食品,以進行寵物食品之監控。未來,在專法尚未通過公布實行前,該會除加強辦理市售產品衛生安全之監控外,亦將透過相關宣導強化業者自主管理之能力;至對飼主權益保障部分,則仍依消費者保護法賡續辦理,同時並將透過相關宣傳管道,籲請消費者勿購買來源或標示不明之寵物食品,以杜絕不良產品於市面上流通。

  農委會最後強調,該會將尊重監察院之糾正意見,儘速依法制作業程序完成相關法規之訂定,確保寵物食品之安全,以達各界期望。



以下是催生立法的導火線
八里保育場的毒飼料事件

血淚教訓  莫讓寵物再遭受荼<<毒>>

首先要感謝社會各界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八里保育場收容動物的關懷,也要感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淡水動物衛生檢驗所在第一時間協助調查與檢驗,更要感謝台灣大學動物醫院 蘇璧伶 醫師、 蘇 醫師所率領的醫療團隊及台大動物醫院 全體 醫師,不眠不休的盡心盡力給予住院狗狗最好的診療及照顧。

 

本會八里保育場李場長在126的理監事聯席會議中報告場內犬隻發生異常死亡現象。本會陳學聖理事長當下即做出裁示:「由秘書長召集會內具獸醫師資格之理監事組成調查小組,不惜代價務必找出原因,也不計成本醫療罹病犬隻,更要求場長主動請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淡水動物衛生檢驗所協助。」

 

於是,本會同仁分工,一方面將某些犬隻送往台大動物醫院求診並住院治療;另一方面將死亡犬隻送往淡水動物衛生檢驗所做剖檢,協會獸醫師則依據台大動物醫院的處方給以場內罹病動物治療。

本會在第一時間即採取血液樣本,分別送往屏東科技大學獸醫學系,並將死亡動物屍體請求淡水動物衛生檢驗所、台灣大學動物醫院等做PCR檢驗,發現犬瘟熱、犬細小病毒、鉤端螺旋體、傳染性肝炎等都呈陰性反應,很快的排除了狗狗傳染病的疑慮。

 

在淡水動物衛生檢驗所懷疑是飼料黃麴毒素中毒所致的當下,本會緊急採購並在1214全面更換法國皇家肝臟疾病處方飼料。

 

為證明是飼料黃麴毒素(aflatoxin)造成犬隻死亡,本會在1224請求廠商、販賣商及本會同仁三方會同採樣。所採取的樣品有:10/18、11/15、12/01等日期所進的三批飼料。封存後,為求相互確認,在 12月29日 分別送往三個檢驗單位分析。而準確的飼料檢驗報告,則一直到2009年元月6日才正式送達本會。除中央畜產會的檢驗報告黃麴毒素B1介於正常值外,其餘兩家的檢驗報告中,黃麴毒素B1含量都異常偏高,在151ppb630ppb之間。

 

高濃度黃麴毒素會直接造成肝臟細胞損壞,並且為不可恢復性,本會保證會給這些還活著的受害狗狗最妥善的照顧。本會也保證,在農曆過年之前,將從公立動物收容所中,拯救即將面臨安樂死的狗狗,並更加嚴格的全面控制管理流程。

 

這次血淚教訓,除了證明本會同仁的團隊精神與危機處理能力外,本會再次呼籲中央主管機關盡速制定「寵物食品管理法」或依據畜牧法頒布「寵物食品管理辦法」,希望日後廠商生產寵物食品時有依循的標準,並好好把關,讓我們的寶貝同伴動物們吃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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